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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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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自然资发〔2022〕117号
各县(市、区)林业局、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市局有关科室、下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全面做好2022年森林督工作,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晋林资发[2022]42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忻州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狠抓自查质量,严肃查处问责,强化督促检查,做好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忻州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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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2日
忻州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打击违法破坏林草资源行为,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晋林资发[2022]42号)要求,严格规范全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巩固“国家组织、省负总责、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
(二)遥感判读森林资源变化情况。以国土三调数据和2021年经国家林草局验收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采用遥感技术,判读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形成森林资源遥感判读数据库,为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供基础支撑,逐步实现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
(三)开展全面自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核实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补充有关变化图斑和属性信息,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截至2021年底的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
(四)依法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建立健全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构建全省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实行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化动态管理。逐一查处违法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推动全面整改。
(五)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对上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查督导,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
二、工作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文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瑞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生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韩 峰 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 刚 市林草事务中心负责人
李卯生 市局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科长
范德安 市局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赵艳霞 市局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韦堂吉 市局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杨卫军 市林草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 丽 市林草事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按照省林草局制定的《山西省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和《山西省2022年森林督查技术方案》等规定和要求,统筹安排森林督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办公室主任李卯生,办公室副主任赵艳霞。
办公室成员:
安忻玉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调查监测站站长
祁国良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保护站站长
樊建宏 市林草事务中心专家组组长
郭志平 市林草事务中心专家
胡志平 市林草事务中心专家
丁红智 市土地事务中心调查规划科科长
李昂谦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保护站工程师
赖妍君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调查监测站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森林督查有关工作的上传下达、质量跟踪、进度督促、审核把关和督促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查处整改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按照省局、市局要求,负责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建立基于空间的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机制,收集整理更新森林资源档案;负责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工作,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负责配合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三、工作步骤
(一)森林督查(2022年8月底前)
1、自查自纠。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根据前期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森林、草原、湿地图斑监测,集中技术力量,对本辖区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档案核实、现地核实,各调查单位务必于8月17日前通过森林督查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上传已完成的图斑自查数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同步开展自纠工作。
2、省级复核。省林草局组织自查成果复核验收,对上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以县为单位,按照“合格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于8月底前通过管理平台分批向国家林草局西北院和北京专员办报送自查成果(含自查数据库、现地照片和文字报告)。建立涉嫌违法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二)汇总分析及抽查检查阶段(2022年9月至11月)
1、9-11月开展国家级、省级抽查检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按照抽查检查的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查,修改、完善自查数据库、报告等森林督查成果。
2、11月底前,省林草局将检查验收合格和汇总后的森林督查成果数据库、典型违法案件(不少于5个)及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资源司并抄送北京专员办和西北院。数据库同步上传到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
3、12月5日封库,原则上不允许再修改自查数据库。
(三)整改查处阶段(2023年1月至6月)
1、国家林草局资源司组织审定森林督查汇总报告,签报国家林草局领导同意后,下发全国森林督查通报;针对森林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挂牌督办。
2、县(市、区)、省直各林局根据国家下发的整改通知进行整改,并将查处整改情况经市级审核同意后报省林草局。
四、工作成果
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分别形成县级、省级数据库、统计表和成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森林督查工作作为林长制督查考核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及早谋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任务分工。要积极主动向政府和林长汇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机制。针对林草执法队伍缺失、执法力量不足、技术能力薄弱等问题,合理配置力量,加强技术培训,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按时完成森林督查工作。
(二)狠抓自查质量
严把自查质量关,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全面排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以及判读图斑外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做好森林督查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工作,如实反映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及时将自查信息上传至“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确保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准确性。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林地范围、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和等级、林地保护等级等数据。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严肃查处问责
县(市、区)要将森林督查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整改,建立规范有效的涉林案件管理台账、卷宗。严禁拆分处罚和以罚代刑,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要突出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严重的大案要案的查处整治,严格按照“案件查处到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到位、收回林地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补办手续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到位”的要求,进行查处整改。对违建高尔夫球场、别墅、豪华墓地等重大违法问题,要严肃组织查处,并主动向自然资源、民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企业、个人等主体违法情况,推进信用监管。
(四)严明工作纪律
森林督查工作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严格按方案要求统一实施,对不按要求上报结果,不认真开展现地核查,特别是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相关纪律规定,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