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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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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自然资发〔2022〕109号
各县(市、区)林业局、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按照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山西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林生发〔2021〕62号)要求,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组织人员编制了《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此页无正文)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
2022年7月27日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对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国家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做好应对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各单位应利用现有资源,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
准备到位,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重大沙尘暴引起的灾害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领导组
在忻州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以下简称市指挥部),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成立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负责市内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工作。
组 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营林绿化科、林权场圃管理和科技科,市林草事务中心及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应急工作组及专家咨询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事务中心,市林草事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市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表1。
新闻宣传组和综合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为市林草事务中心,现场处置组牵头单位为市林草事务中心。
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表 2。
2.2 县(市、区)应急机构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和监测机制
3.1 监测与预报
在市指挥部领导下,市领导组及各相关工作组做好重大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定期会商全市土地沙漠化发展趋势,定点开展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强监测、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发现重大沙尘暴灾情,及时向市领导组报告重大沙尘暴发生发展情况。
3.2 预防预警
按照国家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标准,我市重大沙尘暴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级。市领导组根据预警信号做好预防工作,并适时通知相关县(市、区)做好预防工作。
对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的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及动态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向灾害影响地域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信号。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及预警措施见附表3。
重大沙尘暴灾害可能发生地县(市、区)领导组及预警区域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当重大沙尘暴天气过程离境,宣布预警解除。
3.3 应急值守
市领导组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处理灾害信息,并向市指挥部报告。重大沙尘暴易发期3月至5月、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期11月至次年2月,市领导组实行24小时领导轮流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350-3034701。
3.4 信息报送
市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市气象部门或当地重大沙尘暴发生情况信息,研判可能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情况,及时提出预警信号发布建议,并报市指挥部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参照国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分级,我市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密切关注沙尘天气发生发展及变化过程,根据重大沙尘暴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市领导组,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市级响应。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见附表 4。
4.2 分级响应
四级响应
当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启动四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2)市领导组办公室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分析研判重大沙尘暴动态,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三级响应
当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三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协调县(市、区)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2)派出工作组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开展灾害应对工作。
(3)视情况协调调拔应对救援物资、装备。
(4)密切监测灾情变化,随时掌握灾害应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二级响应
当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二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市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视情况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灾情会商,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提出灾害应对建议,上报灾情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指挥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3)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调拔应对救援物资、装备等,增派应急力量。
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工作基础上,按照上级工作组意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3 先期处置
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县(市、区)领导组视情况组织重大沙尘暴应对和先期处置工作。密切关注重大沙尘暴灾害发展趋势及引发的其他灾害信息,及时收集、汇总、核实上报。
4.4 信息报告
收集、核实、汇总并上报市指挥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处置的相关信息。
4.5 响应调整
根据重大沙尘暴灾情发展趋势,经市领导组会商,调整响应级别,并报市指挥部。
4.6 响应终止
当重大沙尘暴离境或险情排除时,下达终止响应指令,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咨询组和事发县(市、区)有关人员对重大沙尘暴灾害及应对处置工作的情况、人员物资使用、损失、波及范围等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2 灾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领导组关注、派员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需求,商请市通信管理部门,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必要通信器材,保障信息渠道通畅,同时建立和落实备用通信系统。
6.2 经费保障
市级预防和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务科对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所需资金测算进行审核,负责落实用于应对物资采购、日常工作以及相关监测设备采购、监测站点建设等的相关经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提供资金援助。
6.3 技术保障
专家咨询组为重大沙尘暴事发地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利用已建立的重大沙尘暴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开展重大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技术研究,推进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
6.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建立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物资储备库,储备相关药品物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县(市、区)林草部门加强防护用品、器械等应对物资的储备。
6.5 应急队伍保障
各县(市、区)领导组应加强队伍建设,配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适时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应对演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市领导组要建立专家咨询组,为科学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提供指导和咨询,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大沙尘暴应对救援工作。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6.6.1 宣传
市领导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重大沙尘暴宣传方案。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6.6.2 培训
市领导组统一组织,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水平。
6.6.3 演练
市领导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等能力。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浮尘:当天气条件为无风或平均风速≤3.0m/s,尘沙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天气现象。
扬沙: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相当混浊,水平能见度在1-10公里以内的天气现象。
沙尘暴: 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7.2 表彰与责任
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3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修订各自预案,并与本预案衔接。
7.4 预案的发布
预案修订后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并提供报警电话和主管部门信息,涉密内容除外。
7.5 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图: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表:1.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组工作职责
3.忻州市重大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及预警措施
4.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
附图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表 1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领导组及成员单位 |
工作职责 |
市领导组 |
1.负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市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市级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对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工作; 4.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及相关工作; 5.指导、协调县(市、区)对重大沙尘暴灾害进行预防和应对处置。 |
领导组办公室 |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的指令,完善市重大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机制等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市领导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重大沙尘暴灾害的预防; 3.负责编制、修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 6.完成上级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
负责应对处置工作中的综合保障工作和应对处置中的宣传管理和重大沙尘暴灾害宣传教育工作 |
财务科 |
负责市级预防和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的资金落实 |
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 |
负责指导对灾害发生地林草资源的管理、灾害发生地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工作 |
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
负责指导自然保护地内灾害发生的恢复重建工作 |
营林绿化科 |
负责对灾害发生地林草植被的修复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负责应急处置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
林权场圃管理和科技科 |
负责对灾害发生地生态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
市林草事务中心 |
负责重大沙尘暴地面监测;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的技术咨询、指导和决策论证;全市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对等日常工作和市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附表 2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组工作职责
工作组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主要职责 |
现场处置组 |
市林草事务中心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财务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营林绿化科、政策法规科 |
协调、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做好应对工作,做好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分析工作;了解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损失情况,各项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领导组报告;完成省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
新闻宣传组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
市林草事务中心 |
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信息收集、上报、重大沙尘暴灾害宣传教育工作。 |
综合保障组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务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林草事务中心 |
负责工作人员的后勤供应、处置工作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
专家咨询组 |
市林草事务中心 |
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营林绿化科、林权场圃管理和科技科 |
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的预防、技术咨询、指导和决策论证;对重大沙尘暴天气进行预测分析,为防灾减灾服务;参与对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的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价;赴重大沙尘暴高发区调研重大沙尘暴灾害形成的原因,提出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建议;指导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完善。 |
附表 3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及预警措施
预警级别 |
红色预警 |
橙色预警 |
黄色预警 |
预警标准 |
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时发布。 |
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时发布。 |
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时发布。 |
预警措施 |
1.市领导组办公室向预警地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信号,要求做好重大沙尘暴红色预警、响应相关预防工作; 2.预警地区加强值班调度,密切关注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的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及动态变化等情况,以便及时调整预警信号; 3.通知预案各成员单位、工作组做好赴重大沙尘暴灾害地工作的有关准备; 4.通知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准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
1.市领导组办公室向预警地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要求做好重大沙尘暴橙色预警、响应相关预防工作; 2.密切关注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的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及动态变化等情况,以便及时调整预警信号; 3.橙色预警地区领导组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可能因重大沙尘暴天气带来灾害的岗位、环境进行督导检查。 |
1.市领导组办公室向预警地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发布黄色预警信号,要求做好重大沙尘暴黄色预警、响应相关预防工作; 2.密切关注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的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及动态变化等情况,以便及时调整预警信号。 |
备注:按照国家沙尘暴天气预警分级制定,我市预警信号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附表 4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
事项 等级 |
一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四级响应 |
响应 标准 |
1.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失踪),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启动了二级响应,且市领导组提出请求,需要市指挥部协助指导应对时; 3.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
1.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失踪),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 2.造成机场、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况。 |
1.造成5人以下人员死亡(失 踪), 经 济 损 失500-1000万元; 2.造成机场、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3.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况。 |
1.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 500万元以下; 2.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况。 |
响应 措施 |
在做好二级响应工作基础上,按照上级工作组意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
1.市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视情况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灾情会商,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提出灾害应对建议,上报灾情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指挥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3.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调拔应对工作物资、装备等,增派应急力量。 |
1.协调县(市、区)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2.派出工作组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开展灾害应对工作; 3.视情况协调调拔应对救援物资、装备; 4.密切监测灾情变化,随时掌握灾害应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
1.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2.市领导组办公室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分析研判重大沙尘暴动态,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