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1 11:47
大
中
小
为了保障保德县自然资源局测绘、规划以及其他成果的质量,及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的模式。经保德县自然资源局会议研究决定,凡在我单位服务或者有意向服务的公司、机构等第三方将开始实行预先备案制,具体备案要求如下:
一、备案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公司资质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业绩资料。
6、信用查询结果。
7、违法犯罪查询结果。
8、审核备案表、
9、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二、其他备案情况说明
1、现已经和我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在该通知正式发布后半月内,自行前往保德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备案,如逾期未备案者,将暂停费用的结算。
2、备案后的企业在服务期间出现差错,且导致我单位发生较大问题时,除扣除一定数量的服务费用外,以后工作将不再考虑。
3、我单位根据企业报名情况,成立服务企业名录库,在以后的合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先备案的企业,没有备案的公司、企业等第服务机构三方暂时不予合作,等备案后在予以考虑。
4、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保德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备案联系:保德县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
李建国 13203505090
贾俊丽 18636069528
保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1日